公积金贷款到多大年龄?
最近,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到了50岁,没有还清公积金贷款,银行会放过你吗?”,并对此加了一个搞笑的表情。
对此,网友们纷纷评论,一部分人认为:“现在还有50岁还没还清公积金贷款的?这么来说,这个人很穷。”,“把公积金还清了再退休吧”……也有一些充满遗憾的回答:“到50岁想还贷款都还不起了”,“50岁就不能贷款了”,“50岁还贷款做什么,该领养老金,慢慢等死吗?”……
记者求证得知,这位网友是一名北京公积金贷款用户,今年50岁,还有20年贷款才还清。而其实,在北京,这种情况并非个例。
据了解,1998年,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北京公积金提取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退休前提取,也可以退休后提取。但2003年调整的《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则明确,离退休提取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重组过户或者清户手续。
据记者了解,全国多地也已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对退休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做出规定。有的地区规定,退休后,如还有未能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可一次性还款或分别执行合同约定期限,贷款余额,将陆续抵扣每月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另有部分地区规定,如退休后,所贷尚有余力,则仍须继续还贷;若退休后无力还清贷款,方可选择一次性还款或部分还款。
实际上,出台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职工个人的权益。因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存起来用于购房的,而事实上则有不少职工是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购房的,甚至有一部分人一开始并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而用了商业住房贷款,后来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单位又给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即混了两大类贷款。
为此国家专门出台规定,在职工退休后,用其所还商贷冲抵公积金贷款,保证其顺利支取。也即员工退休后,只要没有按照商贷合同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就可以按照公积金还贷计划, 以所还商贷冲抵公积金贷款 。若退休职工仍继续还贷的,可每月提取公积金以抵偿商贷本息,直至还清公积金贷款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