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否连续几年亏损?
一、连续亏损,要看是哪方面的亏损 1、如果是利润总额为负值,也就是整体亏钱,那肯定不行,连续亏损有财务风险,有可能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2、但是,如果公司的亏损是计入了营业外支出的,比如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投资损失等,那么就不会影响会计利润和税法利润,也就不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不违反税务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
二、判断亏损是否正常的几个要点
1、是否有合理的业务模式支持,即能否提供必要的证据(如合同、订单、送货单、发票、收款凭证、账务处理等相关证据)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2、是否发生了实际的损失,即是否有证据证明相关费用的发生;
3、是否有多方面因素造成亏损,不可归责于某一原因;
4、是否有明确的挽救措施并付诸实施。
三、案例 某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甲公司时,由于对方的商业折扣未按销售价格的金额支付货款,在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还要冲减销售成本——对于一般纳税人的话,这样做没问题!但该一般纳税人是给甲公司开10万元的普通发票的,增值税税额也一并开进,此时如果按售价金额的5%计算销项税额的话,等于重复征税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按照销售额乘以0.876(注:1-税率,此处为9%,小规模纳税人则统一为3%)来计算应纳税额,以少交的税额奖励给甲方。
同时,为了减少纳税调整的风险,应该通过“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先挂账,待找到合适的票据冲抵后,再冲回之前的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