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什么国家安全日?
2016年4月15日是首个国家全民安全日,今年活动的主题是“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2014年3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6年起,将每年的4月15日设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需要每个人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一、增强安全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者线索;
3.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积极支持国家安全工作。
每一位公民都应当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主动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加强防范工作 1.政治安全 我们要认清国际形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纪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坚决同一切分裂势力和破坏活动作斗争。
2.军事安全 要时刻关注军事动态,正确看待和参与国防建设,不私自购买或制作军用武器、弹药,不参与非法集会活动,不散布反动言论等。
3.经济安全 不传播和传播虚假的财政新闻,不盲目相信所谓内幕消息,不投机倒把,不过度消费,理性消费。
4.网络安全 不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不传播黑客技术及攻击方法,不制作、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电信诈骗,保护账户安全。
三、规范日常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应该做到:
1.不要在朋友圈任意散布或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
2.不要在国外网站发帖或跟帖,进行涉密评论。
3.不在网上发布他人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恶意利用。
4.不将个人密码随便告诉陌生人。
5.发现网络谣言,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