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民币什么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鉴定人民币的真伪,鉴定结果应当予以公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指定的金融机构换取真币。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换票手续,不得收取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第四十三条 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没收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五十二条 第(四)项 对伪造货币或者出售假币的犯罪分子,除依照刑法规定定罪量刑外,并实行罚锾。具体罚则如下:
1.伪造货币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且犯罪情节较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①伪造货币的机器设备,供他人伪造货币使用的;
②伪造两种以上货币的;
③伪造货币数量较大的;
④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出售假币的,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①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②有严重情节的。
3.购买假币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①购买假币5000元以上的;
②多次购买假币;
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