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开立几个专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业务,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工资、奖金和备用金存款的支取以及现金缴存业务,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一般存款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为特定的资金收付而设置的特殊类账户,包括:
(一)单位银行卡账户,简称“单位卡”,是指持卡人即单位的个人信用卡,一个企业可办理多张单位卡;
(二)专用基金账户,是专门用来存储专项基金的账户,包括住房基金账户、养老保险账户等;
(三)信托基金账户,是指经批准成立的各种基金托管的账户;
(四)保险资金账户,是指金融同业部接受保险公司委托进行资金运作而开设的账户;
(五)其他专用账户,除上述四类账户以外的其他专用资金账户。 一个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开设多个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为了办理临时业务而设置的银行账户。企业的临时业务的种类很多,比如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由银行以汇款方式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临时借入的资金,还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企业购买材料的款项;企业为完成各项工程或产品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等等,都需要通过临时存款账户进行管理。 对于临时性支出较大的企业,开立一个临时的存款账户是很有必要的。 但必须指出的是,虽然临时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但企业不能因为办事方便而随意大量开立这类账户,因为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财务损失。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开办银行结算帐户的,除责令限期撤销帐户外,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