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五行属什么?
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大”字的初始形态,中间是“人”字,下面是“又” (手的象形). “女”(女性)在“大”里面是被关起来,表示被束缚的状态;“人”与“又”组成“持”的会意字,表示“把女人拿着或抱着的意思”;上边的“大”像帽子,“大人”就是戴帽子的男人。 金文 篆书 隶书、楷书均从篆隶演变而来。《说文》小篆体作“乃” ,形体变化不大,只是下边“又”部的笔画变得简略了些。《六书通·正编》则收有明人摹写的秦汉古玺文字,字形与秦篆相同,但左部“大”上的两笔变成了撇折;清人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中也有类似的古文,“乃”字上部为“”,下部为“又”. “乃”是一个多义字,可作代词(第二人称),也可用作副词;可表示转折关系,又可表示修饰限制关系……诸如此类,“乃”的意义十分丰富。
1. 你,你们的:~汉(“你或你们”)。 2. 他,他们的:~父。 3. 为:~汝祖也。——《公羊传·庄公四年》 4. 才:子行子行,薄言往愬!—《诗·邶风·终风》 5. 是:而君乃舍之。——《吕氏春秋·察今》 6. 于是,就:“过犹不及”,此句出自《论语·先进》:“子路问:‘何为则其可也?’孔子曰:‘由! 尔何如其母乎?’ 子路曰:‘然则执杀之乎? ’曰:‘不可! 君子行之,莫知其善矣。’”意思是:如果过分或者不及,那就不好了。比喻做事要恰到好处,不能过头也不能不足,过与不及都不好。 而后来却演变成了一句话叫欲速则不达,这句话其实来源于孔子的原话——“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意思是没有绝对的应该和不应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不要过于死板拘泥于形式,这才是真正的中庸之道吧! 所以这里其实是反话,并不是让子路杀人,而是告诉子路要变通,当时的情况是季氏出兵攻打鲁国的叛臣费国,战事不利便把费大夫阳虎给抓住了。而阳虎曾经对季氏很不利,所以季氏不想放了他。但是按照儒家思想应该赦免他并且放掉他。孔子认为如果一定要这样做的话就要子路去杀了阳虎(因为其他弟子都不愿做这种事)这样才算是符合道德标准的。
7. 表反问:王尝谓燕侯曰「北江而济,东临於渤,左带河而右挟汶泗,诚益皆往利也」,今王自以为江而齐以为淮,自知以为济而三晋以为河,自觉以为泗而荆楚之人以为汶水。——《战国策·韩策二》
8. 语尾助词:如:“若阙地及泉,遂而观之,及其成功,上以为省。”——《考工记·匠人》
9. 现在常用于强调,比如“乃夫”是指某人自己的丈夫/妻子,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本人的”“自家的”。这种用法已经脱离了原来的语法含义,成为一种习惯表达方式而已,类似说法还有"乃娘"/"俺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