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四大书法家是谁?
古代书法的“四家”,一般是指书家的代表作品、风格和流派而言;也有以某一地域或某一时代的书家集合而论之者(如“二王”即指东晋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二人)。 在中国书法史上能称得上是书法“家”的,历代人数都不算少,仅唐初著名书论家张怀瓘在《书断》一书中就罗列了从秦代到他的时代两千五百多年来的一千八百名书法家。而宋代的《书断·书品》又补入二百人,加上《书断·妙品》中的三十五人,合计为二千一百余人之多! 然而能名列书法“四家”之列的却凤毛麟角。
据我初步统计,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四家”之称谓的书家书派不过五十六家而已,这还是在剔除了诸如“二王”“王羲之”“王献之”这一类的双重代表,以及“张颠素狂”之类的双重称呼的前提下得出的结果——即使如此仍然多达八十余家呢。可见要列入书法“四家”行列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啊! 因此我们也就不能不佩服古代的书法理论家们对“四家”的选取是何等的精当与严格。他们经过反复比较,最后才将唐代楷书、草书、行书、隶书的四大家确定下来。
根据史料记载,这四大家的说法最早见于晚唐朱景玄所著的《唐朝名画录》一书。该书记载了唐朝中期的四位大书法家(当然也列有画家和其他艺术家的名单)——欧阳询(字信本,公元557-641年)、颜真卿(字清臣,公元709—785年)、柳公权(字宽夫,公元778—865年)、赵孟頫(字子昂,公元1254—1322年),并说他们是当时书界的代表人物——“天下宗师”——所以称之为“四家”。 这四个人的情况我就不多说了,总之都是唐代著名的书法家,他们的字体各有所长,后人将他们并列在一起称为“四家” 但问题是,如果照此说来,那么为什么没有包括“褚遂良”“薛稷”“穆绍”在内的一批著名书家入选呢?难道这些人的书写成就还比不上这四个人的水平吗? 其实这就是古人的高明之处了。他们将四人合称为“四家”,其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这个“家”不是一般的“名家”的意思,而是取“一门一派”之意。而且更重要的是,古人之所以没有将其他人列入其中,原因就在于他们虽然也是当时的名人,但他们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与体系。因此只能说是“一时之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