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还能贷款吗?
从1999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以来,至今已有十二年了。这十二年是经济发展最快、社会反差最大的十二天。北京人“买房不靠贷、嫁人先看房”的思想早已被淘汰,人们买房是用公积金贷款还是商贷,成了衡量一个人生规划是不是合适的一项重要指标。
然而,受经济影响,自08年以后,用公积金贷款的房龄在2008年至2011年购房的人,除了买房价格下降了以外,他们的贷款额度却下降了。而2011年以后购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贷款额度则完全没有了。也就是说,2008年至2011年之间买房用公积金贷款的人还有一些剩余,而2011年又有了一些新的政策。而本次调整,就是对2008年至2011年购房,尚未还清贷款的,按照剩余贷款本金的百分之二,予以一次性减免。当然,受减免人包括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次调整政策,体现了“宽松”二字。
其实,早就应该这样了。对于2008年至2011年之间的购房人来说,当时他们没有选择,只能贷款买房。而他们买房的房款中,有40%是被银行获了去。所以他们的压力也是最大的。而那时候,银行每年的贷款收益都是有保证的。就算不是保证,收益一定不会低。所以,在银行的评估系统里,他们的贷款是有保障的。
可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的思想在改变,国家宏观政策在调整,世界格局在变化……可以说,2008年的经济危机以后,人们的钱包被勒紧了腰带。钱不好拿了,生活成本却在提高。那么,对于那些还清了贷款的购房人来说,对于他们来说,生活虽然好了,但是压力反而大了。因为他们要为了轻松而付出的代价,就是“首付”。
所以,对于本届政府来说,本届政府应该做到的是:兼顾公平与效率。
何为兼顾公平与效率?
效率就是公平。
何为兼顾公平与效率?
公平就是效率。
其实,公平与效率,就是一币之两面。从宏观上来说,两者是不矛盾的,可以兼顾的。而从微观上来说,就要看政府的侧重点在哪里了。本次调整,侧重点就是兼顾公平与效率。因为,贷款人已经得到了公正的、合理的、最大限度的高额购房贷款,所以,贷款减免,就是把原来属于购房人的一部分房屋价值,直接给了购房人,就是直接提高购房人的住房水平,就是实现住房保障目标的最快、最大的途径。
所以,我建议政府,应该把减免权交给房地产企业,然后房地产企业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直接与贷款人进行结算。因为,这是他们的债务关系。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要做好审计监督工作即可。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不必要的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而各个企业根据自己具体情况设立奖励标准,发放给参与此次贷款的职工。
此举,对于盘活企业资产、实现企业自我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保障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对于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实现职工价值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了政府的“居者有其屋”政策目标,最终实现“首都发展”战略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