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控股的股票有哪些?
根据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资委关于转播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包括两类:
第一类是国有资本参股的公司;
第二类是国有资本完全控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比例低于50%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上市公司。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 一,“国资控股”等同于“国有持股超过50%”; 二,部分央企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属于上述两类企业之一,其发行可转债符合该意见的规定,但需注意是否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三,对于非央企集团下属的企业(包括全部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企业和全部由民营企业出资设立的企业),国有股份低于50%的,一般不属于本文所指的国资控股企业,其发债应该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碍。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目前市场整体流动性不足,对于资质较好的发行主体,即使存在一定的政策限制,监管机构也会给予特事特办的照顾。